2006/12/29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慧聪网12月29日
“我可以百分百地保证,在ATSC的专利池里,一定包含着不少‘垃圾专利’。”北京大学知识产权教授张平肯定地说,“国外专利组织声称只有必要专利才能列入专利池,相关国家的法律也是如此规定的,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他们往往将非必要专利捆绑销售,也就是将周边专利、防御性专利,甚至不少‘垃圾专利’加到核心专利上搭售。”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上月对外公开消息称,2007年3月1日起,在美国国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必须是数字电视,而且不管是哪个国家、地区的彩电企业,要出口电视到美国市场,都要符合ATSC,即美国先进电视系统委员会数字电视标准的技术规范。事实上,这个标准背后捆绑着专利,进口电视要符合标准就必须向那些拥有专利的企业缴纳专利费。全球有170多家电视技术公司曾参加ATSC公司提倡的制标工作。ATSC公司实际上代表一个制定和推广相关工业标准的财产联盟。
ATSC尚未形成明确、统一的专利全球联合许可政策。2004年12月,MPEGLA(全球一站式技术平台专利授权企业)签发了征集ATSC数字电视标准必要专利的公告,并于2005年6月召集了专利权人会议商讨专利联合许可条款,2005年第四季度,专利权人最终确定许可条款,但直到今天该专利联盟尚未发布专利清单与许可条款。
编辑: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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