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2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1月11日
2006年7月21日,旅客肖先生手持正点起飞的机票却因航空公司超定额售票没有座位而无法登机,为此,肖先生以航空公司欺诈消费者为由,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2006年12月26日下午,该案在北京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上南航公司提出其超售的做法是严格按照国际和行业惯例执行的,并不存在消费欺诈的行为。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执行会长、北京大学法教授姜明安认为,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民航总局不能任由航空公司以正常机票的形式、价格向消费者出售“超售票”,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否则,其构成行政不作为,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编辑:宁静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