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权与根本法学术研讨会在北大举行

如果牧羊人变成了羊群中的一员,羊群会不会挑战牧羊人曾经的权威?羊群会不会集会?如果牧羊人就是当代的政府,而羊群是国民,这些问题又如何解决?10月22日下午,《制宪权与根本法》的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大学陈守仁国际研究中心召开,学者们就以上这些问题进行了思想的碰撞。

这次的研讨会是由北京大学政治思想研究中心举办的“秩序与历史”的系列学术论坛第七场,北京大学法陈端洪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李强教授以及外交、法、政府管理等其他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们出席了这次会议。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政治学所得王利博士主持。

陈端洪教授认为中国最可怕的不是经济、社会危机,而是政治结构危机,作为一个公民、尤其是一位宪法学者更是有义务研究实实在在的政治体如何构成,研究适合民族气质的宪法应该是什么,以什么为宪法的逻辑起点,宪法的边界在哪里,这些思考也促使了陈洪瑞写出《制宪权与根本法》这部著作。

陈洪瑞教授还提出,具体到中国的宪法文本,中国的宪法文本不能用于诉讼,尤其是关于国家机构和公民权利的章节不能覆盖中国的政治地图,因此他主张宪法学要找到另一个知识起点,这就是把政治结构图完整描述出来,并探讨宪法自身奉行的规范原则。接下来,陈端洪结合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西耶斯的理论讨论了制宪权的由来和其发生的必要性以及与宪法之间的关系。

李强教授对陈端洪教授的观点进行了辩驳。他主张考虑宪法问题要有历史维度,认为卢梭的例子比较特殊,卢梭把人的自主和理性作为构建法律的唯一基础,从法律的可能性而言,不考虑民族的传统和历史,而中国的建国历史比较特殊,因此不必循着卢梭的逻辑。

李强教授进一步说道“中国需要的制度是尽量描述现在的制度,任何制度只要有效都有一定的代表性,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制度。写到宪法里的好多看似荒唐的东西也是宪法的内容。目前宪法努力的方向首先是制度化,而不必考虑主权者。”

在场的各位同学也积极参与了讨论,他们或是提出自己的意见主张,或是向两位老师提出自己的疑惑。由于屋子不大,有一些同学站着听完了整个讨论,会议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最终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主讲人简介:

陈端洪,北京大学法教授,中国社会科法学博士,伦敦大学博士后,在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做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政原理。主要代表作品有《行政法》、《中国行政法》、《宪治与主权》、《制宪权与根本法》。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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