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北京大学第四届实验技术成果奖”的通知

各院、系、所、中心:

为鼓励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实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好地为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创造条件,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4月-9月开展“北京大学第四届实验技术成果奖”的申报和评奖工作,并已于上学期期末发布了《关于申报北京大学第四届实验技术成果奖的预通知》。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现就申报和评奖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成果取得的时间是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并且是在本校实验室完成的下列实验技术相关工作均可申报:
    1.实验技术及测试方法的研究和开发;
    2.实验装置的设计、制作和改造;
    3.实验教学,特别是创新性实验教学方面的成果;
    4.大型仪器设备功能的扩展与开发,以及维修技术的改进与创新;
    5.其他与实验技术相关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技术鉴定,有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实验技术成果;
    2.虽未经校级以上技术鉴定,但已实际应用,且效益良好的实验技术成果;
    3.在较大范围内被公认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有重大意义的实验技术成果。
为便于成果管理,凡已正式获过奖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请。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者填写《北京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表》,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院系推荐并排序,连同必要的技术资料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申报截止日期到2007年5月15日下午5:00。
    2.2007年6月设备部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实验技术成果进行评审。 
    3.2007年7月评审结果公示,校级审定。
    4.公布获奖项目名单。

四、奖励形式

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审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奖的项目给予表彰与奖励。
 
    本通知请各院系及时公布并转发各实验室。
    联系人:张聂彦 张媛
    电 话:62758468,62751418
 
附件:《北京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下载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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