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1 信息来源: 供稿:中国社会研究会
主讲:吴 飞 北京大学法2003级国际金融法博士生
主评:廖志敏 北京大学法2005级国际金融法博士生
时间:2007年4月14日(星期六)19:00
地点:北京大学理教105室
【内容提要】199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多次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运用再贷款救助和处置各类金融机构,化解金融风险。中国的最后贷款人制度具有怎样的特征?其背景如何?应当如何改进?本次讲座将从比较法的视角,对不同国家的最后贷款人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考察我国中央银行再贷款的运作情况,做出法律上的解析,提出完善我国最后贷款人法律制度的建议。
北京大学博士生中国社会研究会(PHD_AC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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